您现在的位置: 日博 >> 新闻中心 >> 案件快报 >> 正文
法愈人心 情暖人意——蕲春法院审结首例职业病人身损害赔偿案
作者:胡珊、民…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-1-11  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

(文:胡珊、民一庭 编审:朱孟哲)“感谢法院,感谢两位庭长,我的心病好像一下子治好了!”董某眼含热泪,苍白的面庞终于有了一丝笑容,这也是他患矽肺病历经四年曲折求偿路以来第一次笑得那样甜……

原告董某系蕲春县横车镇人,先后在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、灵虬山石英矿、灵虬山石英砂厂、九棵松村民委员会工作。自2013年起身体出现不适,后病情逐渐加深至卧床不起。2013-2015年,先后被武汉职业病医院、黄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、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黄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患矽肺贰期职业病,系工伤,伤残四级,并且大部分护理依赖,丧失基本劳动能力。董某在患病的四年里,屡次到县、市上访,并向蕲春县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工伤赔偿,最终获得赔偿补助金7万元,并依靠每月千余元的伤残津贴维持生活。

今年8月,董某以其先后工作过的四企业、单位为被告,向蕲春法院提起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侵权损害赔偿之诉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百万元。立案当天,董某坐着轮椅,脸上愁云惨淡,忧思满怀,立案庭法官了解到他每月还要支付几千元的高额药物治疗费用,家里为他的病已经负债累累,苦不堪言。

该院收到起诉材料后,迅速立案,据悉,该案是蕲春法院受理的首例职业病人身损害赔偿案。民一庭法官程智武承办该案,庭长陈旭东亲自督办、全程参与,高度重视此案。由于被告数量较多,陈庭长与承办人不辞辛苦,10余次往返于原、被告之间,切实做到了“法、情、理”相融合。一日,陈庭长和程法官来到董某家中了解情况,董某坐在床上哀叹着“我现在什么都干不了,连走路都成问题,以后可怎么办?陈庭长您要帮帮我呀……”言辞间充满了辛酸与无奈,陈庭长轻抚着他的肩膀,亲切地说道“您身体不好,在床上好好休息,有什么问题慢慢说,请您相信法院,我们一定会依法处理……”陈庭长字字情真意切,让董某的心里涌起阵阵暖意。经过不懈地努力,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,董某获得赔偿款50万元。至此,我院首例职业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圆满审结,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。

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,全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近3万例,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(20162020年)》,部署做好“十三五”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。我院将切实做好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保障工作,维护法律尊严,让法律的温暖尽入人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