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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博2016年预算说明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-1-22  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

  一、法院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

 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关,与其他法院相比,蕲春县法院所辖蕲春县为国家级贫困县,职能性质特殊,任务总量巨大。我院目前的案件地域管辖是蕲春县及辖区乡镇民、商事、刑事、执行案件,基层乡镇地理位置偏远,管辖范围点散线长。它既是领导机关,又是一线办案单位;协调好各方关系,负责全县的审判业务监督指导,自身又负有审理一审民事和执行、以及化解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、促进经济增长的审判职责,每年都要承担繁重的办案任务,处理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,年受理案件达到三千余件。

  我院现有民事审判庭第一,第二、刑事审判庭,行政庭,审监庭,执行局等担负着应由法院审理各类民、商事,刑事,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审判及执行任务,办案成本不断增加,因此必须保障办案业务经费,提高办案质量。我院在职人员124人,退休人员55人,劳务派遣18人。由于案件繁多且类型不同,因此必须切实保障办案业务经费,确保审判任务完成。

  二、2016年工作重点

  集中精力、集中资源全力办好案件,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、保护群众利益、促进社会和谐、保障经济发展。

  三、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安排情况

  (一)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

 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预算总指标数2800.87万元,我院将预算指标主要安排三大部分,其中人员经费1707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620.8万元,项目经费473.07万元。项目经费分别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329.07万元,信息化建设132万元,不可预见经费项目12万元。

  (二)2016年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

  我院2016年预算总收入2800.87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1707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620.8万元,项目经费473.07万元。本年度没有其它收入。

  (三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

  2016年本院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预算是118.4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.4万元,会议费2万元,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,公务招待费16万元,与2015年相比较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指标基本下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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